女子控駕訓班教練性騷 痛訴警方作筆錄二度傷害
C女昨向立委王美惠(右)陳情。(記者王善嬿攝)
首次上稿 09:53
更新時間 12:26(新增:駕訓班回應)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一名C小姐本月初到嘉義某駕訓班上課受訓,不料教練上課時對她性騷擾,C女十分害怕、感到被侵犯,由友人陪同到嘉義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報案,卻被帶到設有手銬、腳鐐的偵訊室製作筆錄,C女提出無法在該環境下做筆錄,過程中,員警對婦幼隊位置還不清楚、如受理竊盜案一般,痛陳連申訴、報案過程,都讓身心受創的受害者再次被傷害。
嘉義市警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黃國欽回應,興安派出所因沒有女警,該員警依民眾要求連絡婦幼隊協助處理,開車在後護送民眾到市警局;分局因空間有限、無法另設性騷案偵詢室,且偵訊室無規定僅犯罪嫌疑人可用;調閱派出所監視錄影畫面等調查,員警均依法規處理。
C女說,本月初到駕訓班報名受訓,遭教練用手觸碰她的胸部,雖不舒服但以為自己多心,隔天竟壓住她的頭到副駕駛座、接近其大腿,聲稱要她看一下開車門,第三天上課提及同事離婚、與小20歲女學員交往等言論,令C女感到噁心、害怕,已報警提告對方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C女表示,除盼經由司法途徑讓性騷擾犯無法再加害其他人,希望政府設立受害者專用申訴管道,建立受害者心理輔導機制建立。
立委王美惠接獲陳情表示,受害者已感到恐懼,當事駕訓班教練至今未道歉,警察局應提供更專業、更同理心的性騷擾受理程序,她將督促中央盡早設置性騷擾專門申訴管道及機制,她的立委服務處除星期日休息,也可提供受害者申訴相關協助。
該駕訓班負責人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接受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