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到親戚家門丟雞蛋被起訴 雞蛋數量不多判無罪
雞蛋。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男子因財產糾紛,到親戚呂男住處多次丟雞蛋,新竹地檢署將他依恐嚇罪嫌起訴,新竹地院審理時,認為陳男雖丟雞蛋但數量不多,沒有嚴重到成立恐嚇罪程度,諭知陳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陳男與呂男因財產糾紛發生爭執,去年7月間到呂男住處朝鐵捲門砸雞蛋,致呂男心生畏懼,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陳男。
陳男說是因為呂男夫妻欠款多年未還,一時氣憤下才會有此行為,但他不承認這樣涉犯恐嚇罪。
法官調查,陳男曾因數度前往丟砸雞蛋「藉端滋擾住戶」行為,先後經新竹地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確定;陳男歷次所丟砸雞蛋數量甚少,雙方間雖有財產糾紛,但仍屬熟識親戚關係,陳男並非有暴力犯罪習慣之人,即使砸蛋行為具有反覆性,認為並沒有證據證明其在客觀上已達於公訴意旨所謂「對生命、身體、財產之特定惡害通知」程度。
呂男兒子更作證說,父親對陳男先前的砸蛋行為並沒有到心生畏懼的程度,只是覺得很煩。最後法官諭知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