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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前男友婚訊還加註「渣男」 前女友這下GG了

黃姓女子轉貼前男友婚訊還加註「渣男」,違反個資法被判刑2月。示意圖。(記者翻攝)

黃姓女子轉貼前男友婚訊還加註「渣男」,違反個資法被判刑2月。示意圖。(記者翻攝)

2023/05/20 11:3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女子不滿前男友欠錢不還,兩人分手後沒多少就接到前男友結婚的消息,她把男友的婚訊PO在臉書,並加註「渣男」,黃男得知此事後超不爽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女辯稱她是轉貼前男友新婚妻的臉書訊息,不算違反個資法,但法官認為,黃女轉貼的目的是為了讓前男友產生負面的社會評價,因此判她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1年1月13日,黃姓女子從友人口中得知,前男友阿雄結婚,阿雄的新婚妻子賴女還在臉書上公開身分證及結婚證書;黃女從賴女的臉書截圖後,把阿雄的婚訊分享到個人臉書,並加註「渣男」,還爆氣寫下「謝謝你的不娶之恩!你老婆跟你真配啊!」「我當初眼睛一定瞎了!才會相信你配的上我!」等字句。

阿雄得知此事後超不爽,直接到警報案提告;雄檢偵查時,檢察官認為黃女同時觸犯公然侮辱罪及個資法,從重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女坦承發文,但辯稱她是從賴女的「公開」訊息中轉發,不算違反個資法,但法官認為,黃女轉貼的目的是為了讓前男友產生負面的社會評價,逾越蒐集目的的必要範圍及正當性,因此依法判她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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