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買錶險淪詐欺犯 二審逆轉還他清白
林男涉嫌洗錢防制法,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林姓男子網路購買智慧型手錶,被通知會誤扣款項,前往郵局轉帳並購買遊戲點數回傳,因而被控提供帳戶給詐欺集團遭判刑,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他是被矇騙,事先不知情,改判無罪。
據了解,林男提供郵局帳戶予自稱「李標萊」之人後,對方在2021年7月24日晚上,利用此帳戶詐騙劉姓和蔡姓女子共5萬4千元,因而涉嫌洗錢防制法和詐欺取財罪。
案經蔡女等人報案,林園分局循線查獲林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高雄地院認定他觸犯兩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併處執行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林男上訴指出,前年4月12日,網路購買智慧型手錶,以郵局帳戶付款後,接獲自稱賣家電話,因工作人員疏忽,將他設定為批發商要求核銷,否則會被按月自動扣款,還說會通知郵局人員協助他處理。
不久,自稱「李標萊」的郵局職員來電,林男依照對方指示轉帳、購買遊戲點數卡,並拍照回傳,操作約10分鐘,驚覺有異,立即通知好友及報警,否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調查,林男被指控的帳戶,為薪水和日常開支使用,不是閒置帳戶,也未見有詐欺集團對價金額匯入,加上友人等人證詞,認定他被詐欺集團所騙,改判無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