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嚕」也不行!車輛禮讓行人 南警籲掌握2重點
議員林燕祝今天質詢時播放影片質疑,「路口車輛未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大執法卻造成爭議罰單。(記者王姝琇攝)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南市北區8日發生女童行走於斑馬線遭撞身亡,南市警局宣布10日起實施「路口車輛未停讓行人執法」專案,網友也「熱情響應」在網路社群轉貼汽、機車違規及警員執勤的各種影片,但部分情形卻掀起討論認為「有點過頭了」。市警局表示,駕駛人禮讓行人應掌握2大重點「汽車前懸進入行穿線保持3公尺距離」、「完全停止」;換句話說,「慢慢嚕」也不行!
網路流傳一段影片,事發位置正是北區成功路與忠義路口,畫面中一女子走斑馬線過馬路,銀色轎車放慢車速等她通過才繼續前行,不料卻被員警攔下。議員林燕祝今天也於議會質詢時播放影片,是一名機車騎士禮讓行人卻當場被開罰,直言:「都不知道要怎麼騎車、開車了!」甚至質疑警員「什麼狀況要開單,同仁真的搞得清楚?是否造成爭議罰單?」
市警局回應表示,駕駛人於騎車或開車行經路口時,應放慢速度注意路況,發現行人穿越線上有行人準備要通過時,應「停止」讓行人先行走,依據警政署規定,「倘若汽車前懸進入行穿線,未保持3公尺距離(約1個車道寬)」,警察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或48條不停讓行人舉發之。
網友也分享,發現南台灣駕駛汽機車「很喜歡『慢慢嚕』,以為只要讓行人先通過就可以;有時距離甚至是緊貼斑馬線邊緣。其實這些都是違規行為。」市警局也強調,路口車輛禮讓行人的2大重點就是「保持3公尺距離」和「完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