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車手假冒「檢察官」騙取婦人金飾、鑽石 法官判賠2000萬
莊男騙走柳姓婦人2000萬元金飾、鑽石,台中地院判處莊男應如數賠償2000萬。(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莊姓男子於2021年間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同年4月12日,柳姓女子接到莊男自稱是檢察官的詐欺電話,誆稱柳女涉入販毒洗錢案,要把所有財產交出「監管」,這是老掉牙的騙術,柳女卻深信不疑,把總價值2000萬元的金飾、白金、鑽石,全部交給假冒檢察官的莊男與李姓少年(少年法庭審理),刑事部分,莊男判刑1年6月,民事部分,法官判決應全數賠償柳女2000萬元。
判決書指出,莊男是車手,也負責招募下線車手,每招募1名車手,除可獲得2000元外,也可以從車手拿到的錢內抽佣,他先後介紹數人當車手,還包括未成年的少年,於2021年3月,莊男假冒檢察官,與共犯在南投縣埔里鎮鯉魚潭風景區,向受騙被害人拿150萬元現金,獲得報酬11萬元,同年4月23日,又與共犯在台中市一處洗車廠,取走詐欺被害人44萬元現金,並到提款機領走26萬餘元贓款。
同年4月12日上午,柳姓女子接獲假冒電信公司人員、「李清志警官」、「張介欽主任檢察官」的騙徒電話,宣稱柳女的身分被盜用,涉及販毒集團洗錢重罪,要把所有財產交出「監管」,騙徒還用LINE,傳偽造的「法院公證帳戶申請書」、「臺北地檢署公證部門」圖片給柳女。
誤信騙詞的柳女,當天把金飾2300錢、白金首飾10錢、鑽戒、裸鑽等財物,拿到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與美術東四路旁人行道,莊男指揮未成年的李姓少年,假冒是檢察官,取走上述價值2000萬元的金飾等財物,莊男拿著這批財物,跑到台北市,放在中正區一間麥當勞廁所,由詐欺集團派人取走。
莊男上述三次犯行,台中地方法院分別依「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分別判刑1年8月、1年7月、1年6月,犯罪所得3萬4000元沒收,民事部分,三名被害人都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柳女率先判決,莊男則於台中地院審理時,沒出庭也沒答辯,台中地方法院判決他應如數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