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酒駕把路人撞到骨折 分局長等4長官連坐懲處
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4日晚執勤前酒駕,行經明德一路、崇德路口前,撞到一名薛姓男子,造成左腳掌小趾骨折,緊急送醫開刀手術,住院觀察中。(記者林嘉東攝)
首次上稿 05-05 22:39
更新時間 05-06 11:29(新增:懲處原因)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又傳刑警酒駕肇事,這回還把人撞到骨折住院!
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4日執勤前酒駕,在距離分局不到100公尺處,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6旬薛姓男子,致薛男左腳掌小趾骨折,緊急送醫開刀手術,住院觀察中。警訊後,將蘇員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送辦。
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4日晚值夜勤(晚上8點至隔天上午8點),晚間7時許駕駛CRV休旅車,行經七堵區明德一路時,在崇智街口前,撞到違規穿越馬路的63歲薛姓男子。
警方獲報到場,薛男被撞到倒地不起,左腳掌腳疑似遭蘇員開的車子輾過;經緊急送往醫院急救,因薛男左腳掌小趾骨折,急診醫師緊急開刀搶救後,住院觀察中。
據指出,蘇員肇事後,通報119將薛男送醫救治;該分局蘇姓偵查隊長獲報與楊姓分局長第一時間趕抵現場,依規定替蘇員酒測,測得呼氣酒測值超標,達每公升0.51毫克,當場將蘇員依酒駕現行犯逮捕。
肇事後,蘇的張姓小隊長親自押著他到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複訊後,以蘇員未肇事逃逸,且無逃亡可能,諭知蘇員無保請回。
據指出,蘇員4日上午8點下班後,到醫院健檢後返家,中午獨自在家飲酒助眠,原本以為睡一覺後已經退酒,殊不知起床後身上還殘留酒精,晚上7點才會騎車到隊上後,又前往修車廠把進廠維修的車開回隊上,想不到途中會肇事撞到人。
三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表示,他對蘇員酒駕肇事深感痛心;經人評會開會後,決議將蘇員記1大過,並調整職務改調制服員警;他則自請處分記申誡1次、蘇姓偵查隊長申誡2次(因到任未滿3個月)、周姓副隊長申誡1次、蘇員的張姓小隊長記過1次。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4日晚間執勤前酒駕肇事,撞傷路人,被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記者林嘉東翻攝)
基隆市警三分局偵查隊蘇姓偵查佐4日晚值勤前酒駕,駕駛CRV休旅車,行經七堵區明德一路、崇智街口前,撞到違規穿越馬路的薛姓男子;肇事後,蘇員把車子停在分局停車場。(記者林嘉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