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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傳訊追求上班4天女助理 老闆嗆肉搜、情緒勒索被判拘役

台中地院認為游老闆追求女助理,甚至肉搜與情緒勒索等行徑,觸犯跟蹤騷擾罪。(情境照)

台中地院認為游老闆追求女助理,甚至肉搜與情緒勒索等行徑,觸犯跟蹤騷擾罪。(情境照)

2023/05/03 08:0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游姓男子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老闆,去年7月5日聘僱女子小芳(化名)當助理,不料,小芳上班僅4天,游男就猛傳訊息追求「我想照顧妳一輩子」,小芳拒絕並提出辭職,游男惱羞成怒,怒罵「妳夠跩」、「無情」,還宣稱小芳涉嫌偷竊公司財物,他要發動臉書社群肉搜小芳與家人,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游男情緒勒索等行徑,觸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擔任業務助理(會計出納),游男透過LINE指揮小芳工作,她工作的第5天是週六休假,游男約她逛百貨、高美濕地、誠品綠園道,小芳都拒絕,游男卻進一步表白,「我真的很怪,遇到感情智商就很低,我想照顧妳一輩子,手牽手一輩子,黏妳一輩子」。

小芳答覆「我是來上班不是來談戀愛的,這樣我真的不能接受」、「戀愛方面沒有考慮」,不料,游男卻指責「妳真的很無情」、「我看起來很髒嗎,還是妳是喜歡壞一點的」。

僅上班4天(不含週六休假)的小芳見游男猛傳訊息想談戀愛,又回覆「你這樣我沒辦法上班,所以我要離職」,游男卻翻臉,拿出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要求小芳要「交接期」,還質疑小芳「反正妳還是一樣無情」、「休假時間我就不能跟妳講話嗎?那我當妳老闆不是很倒楣,真的很傷害人」。

到了隔天(週日),游男又猛傳訊息、撥打電話給小芳,小芳不接不回,游男又發脾氣,威脅「我告訴妳爸媽妳抽煙等等的事情,基隆分支王老前人,我一定會找到妳爸媽」,還宣稱公司財物失竊,小芳是嫌疑人,「住南區嗎?我現在就在南區社團發文找妳,也在八德社團找妳媽,把人家對你的好當成大便」,「反正就是跩然後看不起我。自以為上帝嗎?妳在跩什麼東西?」

小芳提告之後,游男辯稱傳訊息給小芳,是要叫小芳繳回零用金,或教導小芳工作,他否認有騷擾犯意,法官卻認為游男的追求行為無視職場倫理界限,假日猛傳訊息,甚而「肉搜」小芳與親友,以及情緒勒索等行為,都已逾越可得忍受的程度,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的「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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