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名媛厲馥華合夥爆糾紛 前萬海總裁陳清治被控偽文、背信一審無罪
前萬海航運集團總裁陳清治。(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認定前萬海集團總裁陳清治與名媛厲馥華2015年在香港成立PGC控股公司,從事英國房地產開發專案,卻與中國籍秘書趙京紅涉嫌將借款契約書還款日期修改提前1年,恐導致厲的利益受損,2020年起分依偽造文書、背信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21日判陳無罪。
厲馥華指控,2015年4月她與陳清治合夥開立香港PGC控股公司,約定陳負責出資,她負責營運,陳占51%股權,她則占49%,後來陳卻逼迫她簽下向他投資公司借款的借貸合約書,造成公司損失1100萬餘元,因此對陳提告背信罪。
檢方查出,借款契約書約定還款日期是2018年7月1日,但卻被改成2017年7月1日。趙女供稱,當初擬好契約書傳電子信件給厲女填寫,但厲女簽完合約回傳後,她才發現契約書第二頁的還款日期寫錯,有向陳男報告,陳男指示她抽換第二頁更改日期;陳男則辯稱,有叫趙女抽換契約書,但以為趙女已徵得厲女同意,否認犯行。
檢方依據趙女證詞及她事後傳送信件向厲女道歉日期寫錯,徵得陳男同意將契約書抽換更正,及借款契約書內容,認定趙女、陳男涉嫌行使變造私文書罪,2020年間起訴兩人。
案件移審法院後,公訴蒞庭檢察官認為陳清治的行為恐導致厲的股權被稀釋,損害其股東利益,2021年追加起訴背信罪。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檢方提供的證據無法證明陳清治行為已達偽造文書與背信,21日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