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代訂文宣品」涉賄 羈押5月無保釋放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父親施復興涉嫌利用贊助品名義綁樁賄選,兩人從去年11月羈押禁見至今長達5個月,彰化地院今晚召開續押庭,審理結束後對兩人無保釋放。(翻攝施嘉華臉書)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國民黨籍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父親施復興涉嫌利用贊助名義,幫選區內村里長、代表候選人代訂製作數萬元的競選文宣品,以行賄綁樁,彰化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將施嘉華父子等人起訴,並從去年11月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及禁止通信至今已將近5個月,彰化地院今天晚間召開續押庭,認為已無羈押必要,審理結束後,當庭無保釋放。
施嘉華為彰化縣議員第3選區(和美、伸港、線西)候選人,去年競選期間,他與父親施復興等人找來同選區林姓等5名村里長、代表候選人,涉嫌以利用贊助名義,幫其每人製作7500元至5萬5000元口罩、原子筆等競選文宣品,涉嫌綁樁,檢方在去年投票前3天將施嘉華與施復興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不過施嘉華仍獲得7030票當選,可是還沒機會宣示就職。
今年1月18日,彰化地院召開續押庭時,法官指出,施嘉華曾兩度當選彰化縣議員,施父又曾擔任過線西鄉代會副主席,對於相關證人,有相當的影響力,若沒予以羈押,顯難進行審判及執行,而有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今晚8點,彰化地院二度召開續押庭時,法官認為已無羈押必要,當庭無保釋放。
對此施嘉華委任律師,環海法律事務所所長廖國竣表示,施嘉華僅是為當時村長、鄉代候選人代訂訂製競選文宣用品,並未涉及賄選,且協助訂製的文宣品款項都已收迄,僅部分尚未清償,檢方僅憑尚未清償的候選人,就主張施嘉華有行賄嫌疑,顯屬無稽。
廖國竣說,所有接受偵查的候選人均陳述,施嘉華並未要求他們協助代訂文宣品,就應投票給施作為回報,因此難認施嘉華有何行求、期約之事實,應為無罪判決,他也說,法院認為施嘉華已無羈押原因,亦無羈押必要,故在今日審理結束後,當庭無保釋放。目前該案彰化地院定於6月15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