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同居人伸狼爪 女學生遭逼口交又摸奶
薛男涉嫌逼迫同居人女兒口交,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臨時工薛姓男子趁同居人未成年女兒替弟弟換尿布,涉嫌壓制她頭部口交,6天後又在她準備上學時,伸手搓揉她胸部,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判決書指出,2021年10月7日晚上6點多,被告薛男在澎湖住處,要求同居人尚在就學的女兒小芬(化名)進入房間替弟弟換尿布,突然對她說「你有多久沒愛我了」,隨後將「那話兒」掏出來後,涉嫌強壓她頭部口交,直到性器勃起始離去。
同月13日清晨6點10分,當小芬在住處客廳準備上學前正在綁頭髮時,薛涉嫌伸出魔爪,搓揉她胸部,小芬立即說「不要用我」,旋用右手夾住他的手並往後退,薛雖放手仍摸奶持續30秒到1分鐘。
小芬因擔心遭母親責難,又怕未滿1歲乳弟沒有父親而隱忍,直到與學校輔導老師晤談時始和盤托出,並經校方通報警方處理,全案依涉嫌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澎湖地檢署偵查起訴。
一、二審法官審酌薛改口認罪,照顧同居人母女12年,被害人並替他求情,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分處有期徒刑3年4月和8月,併執行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