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涉辦餐會賄選高檢署駁回再議 6人不起訴確定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去年被告發辦餐會賄選,台北地檢署查出,餐敘是萬華區里鄰長聯誼餐會,應曉薇服務處主任高綉菊訂席,台灣仁本生命科技負責人陳川原出錢,陳川原宴客目的是想藉機拉業務、而非替應曉薇助選。台北地檢署3月將應曉薇等6人不起訴,經高檢署駁回再議,6人不起訴確定。
不起訴確定的被告,還包括競選萬華區華江里長失利的楊華中、訂席的高綉菊、應曉薇服務處執行長王尊侃、負責結帳的台灣仁本經理彭有爔、實際出錢的陳川原。
關於不起訴理由,檢方認為,當天每桌菜價8800元,非高不可攀,難認定可動搖選民投票意向。
陳川原供稱,他從陳水扁時代開始助選,中正、萬華區的餐會或里長旅遊,他都會幫忙,為了拉生意(生前契約)才將錢交給彭女,指示她宴請里長等有助於生意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