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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友人索討債務 嘉市員警洩個資獲緩起訴

嘉市劉姓員警涉嫌洩漏個資,獲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記者丁偉杰攝)

嘉市劉姓員警涉嫌洩漏個資,獲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記者丁偉杰攝)

2023/04/14 16:39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警察局劉姓員警(44歲)涉嫌於2020年12月間私下查閱民眾的車牌號碼及身分證號碼等資料,提供友人索討債務被查獲,觸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劉男犯後坦承犯行,嘉義地檢署偵查後,考量劉男並無不法所得,因一時失慮觸法,處分緩起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劉姓員警於2006年起在台中市擔任派出所員警,於2016年調派回嘉市在派出所任職;王姓男子為了順利向他人索討債務,透過劉男的舊識周男,請劉男查閱2位民眾的車籍資料及身分證字號。

劉男便於2020年12月10日凌晨2時許,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M-Police警用行動電腦查詢這2位民眾的車籍號碼及身分證字號,並將查詢結果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周男。

緩起訴處分書表示,調查局嘉市調查站於去年5月17日另案執行搜索一起詐欺案件時,發現王男手機內存有劉男透過警政系統查詢的車籍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的車主基本資料截圖畫面,因此循線查獲劉男涉及洩密罪嫌,案經台中調查處移送嘉檢偵辦。

檢方指出,劉男犯後坦承犯行,考量他未有前科,因一時失慮致觸法,且並無不法所得,處分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為1年,劉男應立悔過書,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嘉檢並依職權送台南高分檢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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