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小琉球浮潛摸綠蠵龜判拘30天、易科罰金3萬元
小琉球常發生潛客觸摸騷擾綠蠵龜情事。(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及王姓男子到熱門生態景點小琉球浮潛,卻因好奇觸摸騷擾游經該海域的綠蠵龜,經民眾檢舉遭到法辦,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分別判2人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小琉球是綠蠵龜重要棲息地,週邊海域常見綠蠵龜身影,因當地浮潛活動盛行,海洋委員會一再呼籲潛客若遇見綠蠵龜,千萬別了拍照或好奇而伸手觸摸、騷擾綠蠵龜,以免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但還是有人無視禁令。
張姓及王姓男子分別在去年6月及7月間前往小琉球浮潛,2人都在浮潛的過程中遇見綠蠵龜,卻因為好奇伸手觸摸、騷擾綠蠵龜,無視旁人的勸阻,經民眾檢舉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依法將2男送辦。
屏東地院指出,海龜皮膚上通常有保護黏液,人類的觸碰可能會害其遭到細菌感染,或受驚逃離而不再洄遊到原地,甚至造成死傷,張、王2人均觸犯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各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