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 士院下次開庭勘驗光碟證明與蕭景田關係密切
士院預計本月18日第三度開庭審理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當天將勘驗檢方提出的光碟,以證明林女與蕭景田關係密切。(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院民庭今天二度審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案,林女律師魏憶龍對於被檢方限制閱覽部分卷宗,庭前直言「武器不對等」;開庭時,檢方訴訟代理人稱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涉嫌幫林女買票一案已偵結,可提供閱卷,法官庭末諭知本月18日三度開庭會勘驗檢方提出的新聞光碟,以證明蕭、林兩人關係密切。
下午開庭時,魏憶龍表示,士院今日開庭前,士林地檢署限制被告律師閱覽部分卷宗,根本是「武器不對等」;魏進一步提到,當選無效之訴是非常嚴重的事,現在檢方同意閱全部共28項證據清單的卷證後,會在閱卷完畢後提出書狀表示意見。
法官解釋,選罷法規定,選舉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每個審級僅6個月審理期限,希望被告律師近期趕緊閱卷並提出書狀;法官同時起身指檢方卷宗約他一個手掌的厚度。魏憶龍等3位被告律師允諾會在3週內完成該做的事。
法官接著問士檢訴訟代理人,士檢陳報的新聞光碟有無勘驗必要?可否以截圖方式讓被告律師確認?代理人的回答卻舉旗不定。
魏憶龍表示,新聞畫面是蕭景田的女兒與林杏兒出現在同一個場合,這種證據力薄弱,也說不定是「傳聞證據」而無必要勘驗,但檢方要求勘驗,我們也不反對。
魏憶龍強調,擠壓本件當選無效之訴審理時間的是檢方,先是不給閱卷,且提出新聞光碟時就該提供譯文,另到目前為止,檢方提出的證據都純屬臆測,應該提出直接證據,以證明林杏兒有授意蕭景田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