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小三嗆要回去過年 正宮怒告求償結果曝
橋頭地院小三賠償20萬。(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偷吃越南籍小三,小三竟還傳LINE給陳男,「告訴你的妻子我可以在那邊慶祝春節嗎」。陳妻憤而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勘驗2人對話內容,認定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判決小三賠償20萬元。
結婚10多年的陳妻告訴承辦法官,丈夫因工作等關係認識越南籍未婚女子小真(化名)後,2人去年陷入熱戀,傳LINE相互傾訴愛意,甚至發生性關係,已逾越正常的男女朋友關係,讓她在親朋好友面前抬不起頭,顏面盡失,導致身心俱疲、悲痛萬分、夜不成眠,要求小真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橋頭地院審理期間通知小真出庭應訊,但她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答辯,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承辦法官根據陳妻提出的丈夫和小真對話內容,「但現在你是我的男朋友」、「我愛你很多」、「我好想你我該怎麼辦」、「告訴你的妻子我可以在那邊慶祝春節嗎」、「跟我結婚吧」等語,已不是一般的普通朋友,審酌兩造經濟狀況等情形,認為小真賠償20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