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案 嘉縣民雄鄉寮頂村長被判當選無效
嘉義縣民雄鄉寮頂村村長當選人黃玉蓮被控買票,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寮頂村村長當選人黃玉蓮,被控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涉嫌以500元至1千元代價買票,嘉義地檢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玉蓮涉嫌在去年11月23、24日,以每票500元至1千元代價,尋求何姓、張姓、周姓選民投票支持,構成選罷法第99條賄選行為,嘉檢檢察官於法定期限內,依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對黃姓被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應有理由,應予准許。
嘉義地檢署偵辦去年九合一選舉嘉義縣市賄選案,共提起13件當選無效之訴案,包括嘉義縣中埔鄉灣橋村長當選人蔡建旺、嘉義市大溪里長當選人黃石君加上本案,一審判決當選無效累計已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