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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館弊案 通緝廠商跑10年沒事了

科教館工程弊案,涉案廠商王筱筑遭通緝,因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士院諭知免訴。(資料照)

科教館工程弊案,涉案廠商王筱筑遭通緝,因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士院諭知免訴。(資料照)

2023/03/30 11:3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遷建新館工程弊案,原本有罪的前館長徐國士,獲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無罪,親密女廠商友人董素真因觸犯兩罪,分別被判4月、2年1月徒刑;至於被通緝的廠商王筱筑,成功「跑」10年未被逮到,士林地院諭知免訴。

檢方起訴指,2000年到2003年徐國士擔任國立科教館館長,負責將科教館遷移到士林基河路的各項業務;樹茂公司負責人董素貞則是負責科教館新館軟體工程營建管理服務。兩人卻共謀,將「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及「4D孤型劇場影片採購案」等案件指定給特定廠商承作,董素貞靠著洩漏採購案資訊,獲得4166萬元佣金。

2009年徐、董被訴,士院一審歷經6年審理,認為兩人從頭到尾否認犯行,但依證據可知圖利廠商8387萬多元,判徐國士7年6月徒刑、董素貞8年6月,並對逃亡王筱筑發布通緝。

高院二審認為本案爭訟逾8年依法須減刑,改判徐、董女各6年、6年6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指檢方起訴徐的證據、卷內證據等,均無法認定徐有犯罪,且前後矛盾,改判無罪;董女則犯政府採購法中妨害投標罪、洩漏秘密資訊圖利罪,因爭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等減刑規定,各判4月、2年1月。已上訴最高法院。

至於已改名為王譞緰的王筱筑,士院認為,她被檢方指控涉嫌政府採購法中「意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協議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中行賄罪,最重本刑分別為5年、7年,而兩罪追訴權時效應從2003年8月29日起算10年,並經扣除因通緝而停止審判的時間,追訴權時效已於2022年7月14日完成,本月中諭知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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