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6年 科教館弊案 徐國士判刑7年半
2015/09/19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遷建新館工程弊案經過約六年纏訟,昨宣判,儘管前館長徐國士和其親密友人董素貞從頭到尾否認犯行,仍遭法官認定圖利廠商八三八七萬多元;徐國士遭判七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五年,董素貞遭判八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六年。
時任科教館法律顧問的律師陳凱聲則遭判二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廠商魏群哲、潘耀輝、李定原等人,分別遭判一月十五日到二月十五日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並緩刑二年,另應向公庫繳交三萬八千元至六萬五千元不等款項。另外除通緝中的廠商王筱筑外,其餘五名被告無罪。
有五名被告無罪
判決指出,當時董素貞是樹茂公司負責人,負責科教館新館軟體工程營建管理服務,卻和館長徐國士共謀,將第一單元統包採購案及4D弧型劇場影片採購案指定給特定廠商承作,董素貞靠著洩漏採購案資訊,獲得四一六五萬元佣金。
法官認為,徐國士身為館長,應該潔身自愛,盡忠職守,卻漠視政府採購須依公平、公開的程序,判刑七年六月。董素貞更被查出洩密並收取高額回扣,因而刑度較重,遭判八年六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