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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無照騎車撞護欄 後座女車主頂罪被警抓包

鄭姓男子騎車自撞護欄,警方到場,坐在機車後座的張姓女子向警方謊稱機車是她騎的;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事故前,張女斜背著綠色女用背包,坐在機車後座,查出張女替鄭男頂罪。(記者林嘉東翻攝)

鄭姓男子騎車自撞護欄,警方到場,坐在機車後座的張姓女子向警方謊稱機車是她騎的;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事故前,張女斜背著綠色女用背包,坐在機車後座,查出張女替鄭男頂罪。(記者林嘉東翻攝)

2023/03/30 11:06

〔記者林嘉東/新北報導〕鄭姓男子無照騎車還載人,騎經台2線時,為閃避前車,失控自撞護欄,後載張女為掩護鄭男無照騎車,向到場警方謊稱車是她騎的,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實情;警訊後,今天將鄭、張2人依違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函送偵辦。

這起冒名頂替案,發生在本月24日中午12時30分,一輛機車騎經金山區台2線35公里處時發生自撞護旁護欄事故。

金山警方到場時,45歲張姓女子告訴警方機車是她騎,事故當時,她為了閃避車輛不及,才會自撞護欄。

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事故前,張女斜背著綠色女用背包,坐在機車後座,機車其實是43歲的鄭姓男子騎的;警方找來鄭男、張女後,2人才改稱,鄭當時掃墓結束欲返回家中,過彎時閃避車輛不慎自撞,因他沒有駕駛執照,張女又是機車車主,張女才自告奮勇,要替他頂罪,並在接受實施酒精呼氣測試後前往淡水馬偕醫院就醫。

分局長蔣叔君表示,市民發生車禍時,應理性誠實提供個人資料,勿欺瞞隱匿,以免因小失大;本案原僅是單純交通違規,張、鄭男卻純著僥倖心態,反而吃上刑事偽造文書官司,得不償失。

鄭姓男子騎車自撞護欄,警方到場,坐在機車後座的張姓女子向警方謊稱機車是她騎的;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事故前,張女斜背著綠色女用背包,坐在機車後座,查出張女替鄭男頂罪。(記者林嘉東翻攝)

鄭姓男子騎車自撞護欄,警方到場,坐在機車後座的張姓女子向警方謊稱機車是她騎的;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事故前,張女斜背著綠色女用背包,坐在機車後座,查出張女替鄭男頂罪。(記者林嘉東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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