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強化交通安全執法開單逾1萬6000張 有效減少事故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6日到24日執行9天「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勤務。(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6日到24日執行9天「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勤務,取締酒後駕車、路口不停讓行人等違規行為1萬6139件,交通警察大隊長林鼎泰說,強化交通安全執法期間的交通事故受傷日均件數約94.6件,有效降低為較去年同期少約38件。
今年導致死亡車禍的主因,分別是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行人違規穿越道路、路口未依規定讓車,警方為此動員各警分局警力執行為期九天的強化交通安全執法勤務,共取締1萬6139件交通違規。
警方取締的違規行為包括酒後駕車285件、路口不停讓行人(車不讓人)415件、機車無照駕駛1379件、機車闖紅燈6127件、機車未戴妥安全帽1426件、機車超速5717件,以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790件。
林鼎泰說,強化交通安全執法期間,交通事故受傷日均件數為94.6件,與去年同期相較,明顯下降、減少了28.7%,是因警方針對特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