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反萊豬醫師槓上衛福部 告刑事不起訴確定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資料照)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資料照)

2023/03/20 10:2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反萊豬醫師蘇偉碩3年前發表萊克多巴胺毒性是搖頭丸的250倍,被衛福部告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高雄地檢署去年6月將蘇不起訴,蘇則反控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2人誣告;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並未涉誣告,且沒有傳喚必要,上月將陳、吳2人不起訴;蘇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無理由而駁回,2人獲不起訴確定。

民事部分,蘇偉碩認為,陳時中、吳秀梅明知食安法46條之一散布食品安全謠言罪,僅處罰故意犯,也明知蘇引用的論文,是原作者誤植數據,國際期刊也未發現而予刊登,他本來就沒有散播謠言的故意,衛福部卻為了損害他的聲譽,告發他違反食安法,侵害他名譽,請陳、吳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法官定於4月12日開庭辯論。

蘇偉碩於2020年10月間,分別透過臉書、YOUTUBE、媒體及立法院公聽會,發表「萊劑促動TAARI的活(毒)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進口含萊劑肉品,並非不吃就沒事...」等言論,遭食藥署告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經雄檢不起訴後,蘇也反控時任移送機關首長的陳、吳2人涉誣告。

檢方認為,衛福部為食品安全主管機關,針對蘇偉碩言論可能引發民眾恐慌的食品安全謠言,為不讓錯誤訊息傳播,造成民眾誤解,衛福部曾於2020年10月22日澄清,並於同月28日函請警政署偵辦;2人是根據蘇的言論,可能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而法辦,此舉並非全然無因或無據,亦非憑空捏造。

司法院院字403號解釋,「檢察官對於告訴或告發案件,偵查結果無須傳喚被告,已足認為所告事實為嫌疑不足或行為不成犯罪者,即可逕為不起訴之處分」;檢方認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本案陳、吳2人未涉及誣告等犯行,自無再傳喚必要。

蘇偉碩另以名譽權受侵害為由,對2人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上月14日開庭,蘇偉碩庭後受訪指出,他不控告機關而是告個人,是考量若告衛福部,就算勝訴也是用人民的納稅錢賠償,且決策者若離開職位就能脫身,他認為應由做出決策、受訪傷害他的陳、吳負責才合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