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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2未成年少女拍愛情動作片 「約跑」前先教數學

楊姓男子與兩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還拍性愛影片被判刑3年。(情境照)

楊姓男子與兩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還拍性愛影片被判刑3年。(情境照)

2023/03/18 10:4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大學畢業後從事服務業的楊姓男子,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兩名未成少女,其中一名國中少女小美(化名)跟楊男「約跑」(網路用詞,「約炮」的諧音)前,還拜託楊男教她數學;另名高職少女小華(化名)則跟楊男發生性行為後不敢回家,蹺家3天後被員警尋獲,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法判楊男徒刑3年。

判決指出,2021年2月,楊姓男子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在某食品公司實習的高職女小華,兩人相約碰面後,楊男約小華回家聊天,兩人蓋棉被沒有純聊天,發生性行為後,小華擔心被母親發生異狀不敢回家,蹺家住在楊男家中3天後,母親報案被警方尋獲。

小華媽媽得知女兒和楊男發生性行為,怒告多條罪名,但雄檢偵查後,認定楊男未違反小華意願發生性行為,性侵和妨害家庭部分偵結不起訴,但由於楊男曾錄下4段和小華發生性行為的私密影片,被檢方依違反兒少法起訴。

檢警搜索楊男住處並查扣手機時,意外從楊男手機裡,發現他與另名14歲國中少女小美也拍過性愛影片,而且楊男和小美「約跑」前,楊男還教她數學並協助解題。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與兩女發生性行為,也坦承拍下性愛影片,但否認自己知道兩位少女未成年,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兩名少和楊男相識時,有表露自己14歲和16歲,因此不採信楊男說詞,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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