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女子自殘卻趁機盜賣音響 免囚定讞原因出爐
林姓男子在屏東麟洛運動公園,見婦人自殘制止並報警,事後卻涉嫌偷婦人的車並變賣音響吃上官司。(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林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屏東麟洛運動公園,見婦人自殘,見義勇為上前制止並報警送醫後,卻涉嫌偷竊婦人的車並變賣車內音響,林男被地院判刑8月,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有狹心症家族病史,從輕改判徒刑6月,免囚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1年11月25日下午1點多,一名婦人駕駛其夫的轎車,前往屏東麟洛運動公園附近,把車停放在人行道旁,步行至道路中央自殘,林男騎機車經過見狀,趨前制止並報請警方到場。
婦人隨後被救護車送醫,林男卻見轎車鑰匙未拔,涉嫌把車開走,放在高雄市仁武區住家附近,伺機變賣予解體工廠,並於當日7點多,另行搭車再次前往現場,將其機車騎走。
婦人出院後發現車子不見報警,經調閱監視器,她認為有可能是林所為,主動與他聯絡後,林雖歸還轎車,但車內音響卻被拆除。
林男辯稱,鑰匙是林女交付,要他跟著救護車,但因對方開太快,他路況又不熟跟丟了,只好把車開到仁武住家附近高架橋下停放,否認犯行。
屏東地院調查,據林男與被害人夫婦的通話內容研判,認定他竊車,並審酌其有毒品前科是累犯,依竊盜罪判徒刑8月要關。
林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他有狹心症家族病史,並有多名近親因此往生,從輕改判徒刑6月定讞,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