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警洩密案外案 2個男友都是「假律師」
雖然宋員的程姓前男友曾明示、暗示有律師身分,警方為謹慎起見,用法務部的律師查詢系同,核實程男沒有律師身分。(警方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遭到停職處分的台南市宋姓女警,因涉洩密案遭羈押禁見,該案與宋的吳姓前男友與程姓現任男友相關,而據了解2位男友都疑似向宋的同事明示、暗示有律師身分,不過警方在調查時,用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出程男不是律師,只是口才比較好的水電工;台南律師公會今天表達譴責,公會秘書長李政儒說,如果冒稱律師,有可能違反律師法,若遇到類似狀況可向公會檢舉或查詢執業登記。
據調查,宋女的吳姓前男友約40多歲,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有警所同事說,後來被查出吳男未考取律師資格,只有提供法律建議,但警方未有證據證實吳男有收費。
宋女的現任男友,是40歲的程男,年紀大宋女超過10歲,實際上是位水電工,但他的身分多變,曾聲稱在監所當管理員,有時又疑似暗示自己是律師,與調查局、地檢署關係良好,曾在警官面前拿著電話,自稱在跟檢察官討論法令程序,有時候會婉轉說,自己在地方法院「有個工作」,有些警官看他說得很起勁,沒有戳破程男。
但是,當警五分局在調查洩密案時,核實了程男的身分,確認程男不是律師,只是一位口才好的水電工,律師公會譴責冒用律師身分的行為,秘書長李政儒說,很多人自稱「法律顧問」、「法律專員」其實是為了閃律師法127條規定。
還好,法務部網站都會公開律師的名字,如果有疑慮可以自行上網核實,不過法務部網站名單,有時更新沒這麼快,民眾可以向各地律師公會查詢,如果有發現假冒律師名稱,又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也能向公會,院檢、警方檢舉,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