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法官私密對話!男法官判刑5月撤職 再被判賠40萬
法官蔡政佑偷拍女法官私密對話被判刑5個月及撤職,民事部分須賠償40萬元。(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地院法官蔡政佑因偷拍案被判刑5月確定,去年被職務法庭判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遭偷拍的曾姓女法官再向蔡男及時任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提出民事求償,要求2人連帶賠償180萬元,桃園地院今天判決蔡男應給付40萬元,而院長對於法官僅有公務員上的監督責任,並非雇主及勞工關係,判決邱瑞祥免賠。
蔡男與曾女過去分派在桃院同個辦公室,蔡男介紹1名友人給曾女認識,但不知兩人進一步交往,2020年5月25日,蔡男獨自在辦公室,瞥見前方曾女電腦跳出LINE對話視窗,傳訊者就是他介紹的友人,還暱稱曾女「老婆」,他誤以為曾女與友人婚外情,隨即以手機偷拍訊息,向當時的院長邱瑞祥告知此事,院長同年6月9日約談曾女,曾女解釋已無婚姻關係,她驚覺遭偷拍,悄悄架設微型攝影機蒐證,拍下蔡男2度偷拍事證。
曾女對蔡男提告妨害秘密,期間蔡男提出和解均不被接受,高等法院判決蔡男5月徒刑確定,職務法庭去年再判蔡男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曾女另對蔡男及時任院長提出民事求償共180萬元,桃園地院今天判決蔡男須給付曾女40萬元,至於邱瑞祥部分,法官認為院長對於法官僅有公務員上的監督責任,並非雇主及勞工關係,判決免負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