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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民眾走私給中國漁船被罰不繳 士林分署出招讓他繳清百萬

吳姓馬祖民眾緊急繳清剩餘罰鍰108萬多元。(記者楊國文翻攝)

吳姓馬祖民眾緊急繳清剩餘罰鍰108萬多元。(記者楊國文翻攝)

2023/02/24 12:3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吳姓馬祖民眾駕駛商船走私貨物給中國漁船遭海巡署查獲,否認走私,並硬拗稱,為避免翻覆,「只是借用中國漁船放一下貨物」,仍被拆穿,遭裁罰195萬多元罰鍰,吳男卻逾期未繳納,全案經移送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後,士林分署展開強制解除保險契約並收取解約金之際,吳男才驚覺事態嚴重,考量人壽保險被解約後無法回復,日前緊急向基隆關繳清積欠罰鍰,以避免保險利益的損失。

家住福建省連江縣北竿鄉白沙村的吳男(51歲),2018年1月21日駕駛商船出海,並裝載預定走私至中國的貨物,包含拼裝車零件、舊手機電池、阿里山茶、鳳梨酥、美白機能液、面膜、調色染髮膏、冬蟲蔘茶飲、嬰兒奶粉及尿布等嬰兒用品等物,價值共195萬6484元,在馬祖海域與中國漁船接駁,將這批貨物搬運至中國漁船。

海巡署執行勤務時,發現有異,先查獲中國漁船,並調查確認是吳男涉及走私,由基隆關裁處與走私貨物同價的罰鍰,並停止吳男在任何口岸報運貨物進出口的權利。

吳男不服被裁處罰鍰處分,提起復查抗辯表示,當時東北季風太強,船上剛好裝載太多貨物快要翻船,又剛好中國漁船經過,於是為了避免翻覆,借用中國漁船放一下貨物,沒想到漁船後來就消失在霧中,這不是走私。

基隆關於2018年4月將吳男裁罰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將假扣押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除了積極調查吳男財產外,並立即扣押吳男存款5萬餘元及吳男任職於連江縣航運公司的3分之1月薪,以保全系爭罰鍰債權。

吳男的罰鍰處分案,經最高行政法院2019年9月12日駁回確定,但吳男逾期仍未繳納,基隆關因此於2019年12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除針對先前扣押吳男存款及薪資核發收取命令,合計執行87萬4920元外,另又查得吳男持有多筆人壽保險保單,士林分署乃核發命令查扣吳男將來條件成就的保險給付或解約金。後來,因最高法院大法庭公布「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採取「強制執行於必要時得解約及收取人壽保險解約金」的見解,士林分署即依該裁定意旨核發執行命令,強制解除吳男的人壽保險契約並收取保險解約金。

吳男此刻才驚覺事態嚴重,考量人壽保險被解約後無法回復,亦不可能以相同條件重新投保,緊急趕在保險公司解交解約金至士林分署前,於今年2月18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剩餘之罰鍰108萬餘元。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從事貿易進口及出口應遵循相關法律依法報運,切勿以身試法,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影響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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