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婦偷2串衛生紙賠18萬反控 失主再提告求償359萬與登報道歉
2023/02/20 14:1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林姓拾荒婦人拿走李姓女子機車上2串衞生紙,李女報警向她索取100倍賠償金及10萬元「法律顧問費」,拾荒婦擔心坐牢,賠18萬元和解,竊盜屬公訴罪,拾荒婦被判罰金1000元,不用入監;拾荒婦反控李女嗆她要錢和解,告她恐嚇取財,李女不甘示弱,認為被誣陷再提告向林女索賠359萬2000元,高雄地院判拾荒婦勝訴不用賠。
拾荒婦林女(65歲)於前年8月間凌晨,在鳳山區見李女家門外的機車上有兩串衛生紙,市價798元,林女誤認是不要的垃圾,順手將兩串衛生紙拿走,被害人李女出門發現被偷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是林女涉案,拾荒婦接到警方通知,拿著兩串衛生紙還李女,2人商談和解,李女要求100倍賠償金。
林婦當天將100倍賠償金7萬9800元匯給李女,李女後又要求林婦再支付10萬元「法律顧問費」,拾荒婦害怕坐牢,前後共支付18萬598元,法官考量兩人以18萬元和解,依竊盜罪判處罰金1000元、緩刑兩年。
開庭後拾荒婦懷疑遭敲詐,對李女提出恐嚇取財告訴,指控她曾恐嚇「不付10萬元,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李女強調18萬元是兩人和解結果,林婦才能獲輕判,否認恐嚇。
李女反被告,不滿林婦態度,要求上訴,針對竊盜案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林婦索賠359萬2000元,同時在全國報紙頭版登3天道歉啟事,高雄地院審結,認為拾荒婦並不構成「誣陷」,李女求償於法無合,判她敗訴,竊盜案上訴也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