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陳宗彥有無接受性招待 高檢署:南檢分案調查中

高檢署發言人林宏松,今天公布高檢署行政調查結果。(記者錢利忠攝)

高檢署發言人林宏松,今天公布高檢署行政調查結果。(記者錢利忠攝)

2023/02/18 14:4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多年前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時,疑捲入應召業者行賄案,台南地檢署簽分貪污他字案調查,後來於2015年以「查無事證」簽結,因而被外界懷疑吃案;高等檢察署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南檢偵辦此案並無吃案包庇等行政調查結果。被問到陳宗彥有無召妓、接受性招待?高檢署發言人林宏松今表示,「南檢已分案進行調查」。

針對外界質疑南檢簽結陳宗彥一案,疑似「不了了之」,高檢署今天下午2時30分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林宏松表示,南檢偵辦陳宗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一案,「並無吃案包庇」情事,有媒體報導陳宗彥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並質疑南檢疑有吃案包庇情事,法務部非常重視,指示高檢署進行調查,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今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偕同高檢署台南檢察分署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至南檢調取該案相關卷宗及簿冊。

針對南檢簽結前做了哪些蒐證及調查?林宏松說,承辦檢察官當時有調取相關資料,也有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林宏松指出,該案是南檢「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覺時任南市府民政局陳宗彥等人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嫌疑,於2014年4月14日簽請另分他案,翌日經檢察長核章,以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以致社會產生誤解。

林宏松強調,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與接辦的義股檢察官(同年9月3日因職務異動原因接辦)均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經年餘調查,認為尚乏積極事證足認被告等人有何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行,於2015年8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南檢也已於今早就是否有媒體報導所載未查明的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犯嫌,另行分案調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