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遊台東享受熱情文化 回民宿遭在地男子尾隨熊抱摸胸
一名女子到台東享受熱情文化,跟陌生男同乘機車到烏石鼻漁港,但在回到民宿後,遭男熊抱觸胸,怒告性騷擾。(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一名女子偕友到台東旅遊,在東海岸參加慶典、吃風味餐,還一起喝酒,盡情享受地方人的熱情,也吸引了初識呂姓男子的追求,當晚呂男未經同意就直闖她投宿的民宿,從後方熊抱觸胸,她拒絕並大叫後被推倒。台東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傷害罪,判處呂男7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呂男於前年1月間結識被害女子,得知她投宿在某會館,當天深夜就到民宿,見她正在2樓公共陽台與友人以手機通話,認有可乘之機,乘她不及防備之際,自後方環抱並因而觸碰胸部,以此方式性騷擾,隨後推擠導致她倒地,並因而受有左側手肘及左側膝部擦傷、左側前臂挫傷等傷害。
呂男坦承未經同意雙手環抱女子,但否認有任何性騷擾及傷害之犯行,辯稱擁抱只是想跟她告白,但沒有感覺碰到她的胸部,也沒有跟她拉扯。辯護人為他辯稱:女子事前要求呂男以她的機車載她到前往5、6公里外的烏石鼻港,狀似親密,致呂男主觀上或有所誤解可以進一步交往。
被害女子供稱,她騎機車經過一處正在舉辦慶典的住家,因為喜歡交朋友,當地人也很熱情,問她要不要留下來一起瞭解他們的文化,吃特色餐點,因為他們人真的都很好,所以她就留下來,才在這個活動的地方遇到呂男。
她說,因為跟她一起到台東的邱姓男子在某個地方釣魚,呂男用她的機車載她去烏石鼻港口找邱男,但沒找到,回程時,呂男騎摩托車的方式、速度,還有講話的口調都讓她很害怕。後來從在地人口中得知呂男素行不良,當下保持距離,並偷偷騎車溜走,怕他跟蹤到民宿。
當晚深夜,她在民宿公共陽台在講電話,回頭的時候有看到呂男,嚇了一跳,就叫他不要過來,後以為他走了,就又繼續講電話,可是發現他還在的時候,呂男就開始靠近,從背後抱她,手環抱的位置在胸部下緣的方向,有碰到她的胸部,然後她就是反抗、推開、尖叫,一直叫到友人邱男出來,呂男才逃走。
法官根據邱男證詞說有看到她坐在地上在哭且神情驚恐地說明,當晚跟她通電話的陳男也證稱在聊天過程中,她突然叫一聲,並說「你要幹嘛」,然後就2、3分鐘她都沒說話,但是有背景的聲音。法官據此判斷她昀供詞不假,呂男有性騷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