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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法警糾纏女行員挨罰2萬 提告抗罰敗訴

    許姓男法警性騷擾女行員,遭新北市政府裁罰2萬元,許雖提告抗罰,北高行仍判許敗訴。示意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資料照,新北社會局提供)

    許姓男法警性騷擾女行員,遭新北市政府裁罰2萬元,許雖提告抗罰,北高行仍判許敗訴。示意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資料照,新北社會局提供)

    2023/02/17 12:2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4年前北部某法院許姓男法警要求支援法院的銀行女行員互相加LINE好友,後來又多次傳訊息被封鎖,他還上女行員臉書私訊留言「不理我,到時我就跑去新北市找你換錢」等語,事後被新北市政府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罰2萬元,經他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沒有問題,判他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2019年女行員被銀行派往法院支援,許男因此有機會時常到其值班櫃台攀談,並藉機要求女行員互加LINE好友,後來許男多次傳LINE訊息給女行員,女行員先是已讀不回再封鎖,許男又上女行員臉書私訊留言「不理我,到時我就跑去新北市找你換錢」、「渾球」等語。

    某天中午,許男前往女行員工作地點外等候,見女行員外出用餐,隨即上前攀談並追問為何不回訊息,同樣情況後來再發生一次,女行員決定提出性騷擾申訴。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認為性騷擾事件成立,對許男裁罰2萬元。

    但許男指女行員從未對他的舉動,有過明示或可得推知違反其意願的行為,因此,他的行為與性騷擾防治法定義的性騷擾行為無涉,提告請求撤罰。

    北高行認為,女行員支援法院期間,與許男雖有互動,但都是許男主動搭訕,女行員僅是被動應付,即便雙方加LINE也是因為許男當面要求,女行員才會同意,然而,女行員隨後立即封鎖許男的LINE,可見女行員只是出於社交禮儀而與許男維持善意互動。

    後來許男還趁女行員午休外出覓食,跟隨攀談,導致女行員感到驚嚇,造成女行員心生畏怖,北高行因此認定許男所為影響女行員正常生活,已構成性騷擾行為,並考量新北市政府裁處罰鍰沒有問題,判許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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