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孩子被社工安置 毒犯媽媽嗆聲放火燒家防中心
家防中心報警,呂女被扭送法辦,高雄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呂姓女子因染毒入獄,高市社會局家防中心社工緊急安置她未成年的孩子,呂女見不到孩子,竟揚言「要對家防中心放火及自焚,與家防中心同歸於盡」,家防中心報警,呂女再被扭送法辦,高雄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呂姓女子因涉及毒品案被判刑,家防中心社工擔心她未成年的孩子無人照料,緊急將孩子安置,呂女出獄後見不到孩子,於2021年11月12日下午2點打電話到家防中心恐嚇「要對家防中心放火及自焚,與家防中心同歸於盡」。
呂女打完電話後,又到大同醫院對家防中心的社工嗆聲「會去買汽油桶」、「不要讓我知道督導同仁之住所,要你們好看」;當晚7點多,呂女又傳訊息給社工,揚言「你們真的不得好死!你北那真正死去,你北就真正跟你一輩子」、「不用只會拿警察出來壓我啦,你們害我不能照顧自己的小孩,我死都不會放過你們,大不了同歸於盡」。
社工擔心呂女做出過激的行為報警,警方上門查緝時,呂女坦承犯行,但不認為自己有錯,反而把自己見不到孩子的錯都怪在社工身上;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她發洩情緒及恫嚇家防中心的方式,會讓公眾安全造成危害,因此依恐嚇公眾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