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圓鍬瘋狂攻擊頭部!男子酒後打死接濟恩人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男子陳進祥不滿謝姓好友批評妻子,酒後竟持圓鍬將謝打死,高等法院今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庭後,陳男被還押。(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63歲男子陳進祥因居無定所,在謝姓友人接濟下住進謝家住處旁的鐵皮屋,不料,去年1月,2人在謝家飲酒時,陳男不滿妻子遭謝男批評,竟暴怒圓鍬朝謝的頭、臉部等重要部位狂敲數十下,經查全身多達63處傷勢,致謝傷重死亡,一審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審理認定一審判決適當,今判決駁回上訴。可上訴三審。
陳進祥庭後被諭知還押,陳受訪時,對是否上訴一事,表示「還不知道」,隨即步上囚車。
檢警調查,陳男與謝男為多年好友,居無定所的陳男接受謝男好意,住進謝男位於大園區住處旁的鐵皮屋。
去年1月2日晚間7點,陳男到謝的住處喝酒,不料,陳男疑因不滿謝男言語攻擊他的妻子而發生口角,陳氣憤下持一旁的圓鍬痛擊謝男頭、臉部數十下,當場血流不止。謝男兒子返家發現爸爸傷重,已無意識,趕忙報案將他送到醫院急救。當晚8時,謝男仍因傷重不治,經查,謝男全身有多達63處傷勢。
被捕的陳男獲悉謝男死亡後,懊悔向謝的家人表示「對不起」,檢方偵查後將他依殺人罪起訴。
陳男應訊否認有殺人意圖,還辯稱鐵皮屋是他租的,他不是沒有地方可以住,當時是因謝男批評他妻子,講了很多難聽的話,他因喝酒之故,也有吃精神科的藥,一時失去理智,才隨手拿起門口的圓鍬打謝男,承認犯下傷害致死,但絕無殺人意圖。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殺害謝男的手段殘忍且惡性重大,且犯後仍意圖卸責,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