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累積半年點數突然變贈品 消費者怒告「百年品牌」櫃姐侵占

    S女發現櫃姐私下將點數換為贈品,雖然櫃姐聲稱要把贈品送給S女,不過業者未經同意動用她的點數,令她十分不滿,因此對櫃姐提告業務侵占。(情境照)

    S女發現櫃姐私下將點數換為贈品,雖然櫃姐聲稱要把贈品送給S女,不過業者未經同意動用她的點數,令她十分不滿,因此對櫃姐提告業務侵占。(情境照)

    2023/02/09 06:16

    首次上稿 02-08 22:25
    更新時間 02-09 06:1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S女到A百貨的「百年品牌」精品店消費,豈料半年累積的點數消失,一查發現是櫃姐私下將點數換為贈品,雖然櫃姐聲稱要把贈品送給S女,不過業者未經同意動用她的點數,令她十分不滿,因此對櫃姐提告業務侵占,警方受理後同時指出,櫃姐的行為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目前正在查辦中,律師則認為侵占是強調「物」的觀念,點數到底算不算法律上認定的「物」,值得討論。

    據了解,該品牌可以追溯到19世紀在歐洲創業,當時台灣還在清領時期,品牌因受法國皇室愛好而知名,同時開發許多經典商品,專櫃遍布全世界,在精品市場中價格較為親民,獲得許多消費者青睞,而S女是在去年4月接觸該品牌,在A百貨消費後,與櫃姐加了LINE,沒想到卻在今年2月發現累積半年多的點數突然減少。

    S女稱,當時她在另一間B百貨的精品專櫃發現這件事,因此向B百貨的櫃姐詢問,但是櫃姐卻告訴她,以兌換紀錄顯示,去年12月間她的帳號兌換3萬點的贈品,但她強調當時根本沒去A百貨,懷疑櫃姐私下挪用她的點數,但質問A百貨專櫃時,對方卻不以為意,認為兌換贈品並不用經過消費者同意,而兌換的贈品目前也未到貨。

    律師麥玉煒說,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意圖自己或其他人不法持有別人的「物品」,點數在法律上的確被視為財產,但是如果以S女所說,櫃姐對換了贈品,但贈品還未交給S女,那這樣是否構成侵占有討論空間,不過如果有更多事實能說明點數如何轉移,也許櫃姐還可能涉妨害電腦使用的罪嫌,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S女根本沒換贈品,或是兌換來的贈品早已到貨,卻一直沒有送出,在侵佔上就有較大的嫌疑。

    S女認為,且即使要送她贈品,也應該通知她才對,因此提出業務侵占告訴,警方受理後指出,例如信用卡、大賣場的點數,應該是消費者私人的財產,如果有證據證明,精品的點數轉移需要消費者同意、簽名,那有可能櫃姐還涉嫌偽造文書,記者透過A百貨詢問回應,但至截稿沒有回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