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警察聊天?台中無聊男子7度謊報 判罰金額出爐
台中市廖姓男子僅因無聊加上心情不好,7度打電話謊報,台中地院法官審酌,依法裁罰3000元,可抗告。(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廖姓男子僅因無聊加上心情不好,曾6度撥打電話報案謊稱鄰居吵架,甚至表明只想找警察聊天,警方制止不聽也不忍了,就在他最後一次又謊報有人飆車,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裁罰。台中地院法官審酌,依法裁罰3000元,可抗告。
裁定指出,廖姓男子在前年底,去年4月、7月、8月間,以鄰居吵架、想找警方聊天、心情不好等理由,6度撥打分局報案電話,經警方查證後,都無廖所稱情事,也要求廖不要再撥打報案電話,浪費社會資源,未料去年10月7日,廖男又在當天凌晨撥打報案電話,佯稱有人在飆車。
警方到場查證、調閱監視器後,確認廖男說法不實,加上過去已有多次謊報案紀錄,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函送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裁罰,而廖男在案件審理時,承認犯罪,辯稱只是因為心情不佳,想找人聊天。
台中地院簡易庭法官審酌,廖男多次無故撥打報案專案,虛耗警方人力、時間處理,影響警察機關正常運作,破壞社會安寧秩序,行為不當,但審酌廖男已承認犯行,犯後態度尚屬良好,因此依法裁罰3000元,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