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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翻臉傳送女方私密照威脅 下場出爐

郭男傳送前女友私密處照片作為威脅,被法院判刑4個月。(資料照)

郭男傳送前女友私密處照片作為威脅,被法院判刑4個月。(資料照)

2023/02/04 17:2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郭男與潘婦原為男女朋友,疑因感情生變,郭男竟將潘婦私密處照片傳給潘婦的女兒,並威脅要將照片po上臉書供親友欣賞,潘婦擔心照片外流,報警處理,郭男被依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併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郭男1年多前與潘婦交往時,潘婦曾同意郭男以手機拍攝其私密處,不料雙方翻臉後,郭男卻拿這些照片威脅潘婦,他先將照片傳給潘婦的女兒,還揚言要把照片po在臉書供眾人欣賞,令潘婦感到畏懼,遂報警處理。

郭男辯稱,因不知道潘婦人在何處,才會將照片傳給潘婦的女兒,代為告知潘婦記得要去就醫。檢方認為郭男所辯不足採信,依妨害秘密等罪起訴。

屏東地院檢視雙方證詞及證據,認為郭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糾紛,以被害人身體隱私部位照片恐嚇被害人,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使被害人遭受精神上痛苦及折磨,實屬不該,依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併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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