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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崩潰!散布前女友性愛影片 彰化2恐怖情人下場出爐…

林姓男子偷拍與女友性愛照,分手後藉此恐嚇被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林姓男子偷拍與女友性愛照,分手後藉此恐嚇被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2023/02/03 18:34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林姓男子不滿遭女友分手,竟將偷拍兩人性愛的影片傳給對方看,並威脅「妳父母看到妳約砲的相片應該會很精彩」、「可以賣掉」等語,造成被害人精神恐懼,彰化地院將林男依恐嚇、竊錄等罪判刑4月;另外,卓姓男子不滿跟女友分手,將女友對其口交的影片截圖,並在女友友人臉書留言處張貼,公開供人觀覽,構成猥褻行為,法官依妨害風化罪,對卓男判刑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25歲)2021年10月於住處,跟女友發生性行為,他在女友不知情下拍下整個性愛過程,日後兩人吵架分手,林男心有不甘,將偷拍的性愛影片,利用社群軟體傳送給女方觀看,並傳送「記得回家收實體照片」、「可以賣掉阿」、「妳父母看到妳約砲的照片應該會很精彩」、「不知道妳公司同事知道這些」、「一定要我威脅妳就是了」等訊息恐嚇女友,致使女友心生畏懼,於是報警。

法官認為,林男面臨感情糾紛時,不思理性面對、尊重他人之隱私、人格等權利,竟竊錄性愛影片,侵害他人隱私甚鉅,甚至藉此恐嚇,造成被害人精神畏懼及痛苦,不法行徑已違反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

另外,彰化卓姓男子(37歲)去年3月跟女友在住處發生性愛關係,他持手機錄下女友幫其口交影片,後來兩人不歡而散,卓男遂將女友口交影片截圖,並在女友的張姓友人臉書留言處貼文,以供不特定人士觀看,女友憤而報警。

法官審理認為,卓男此舉傷風敗俗,凸顯猥褻之意,依妨害風化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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