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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偷拍高中少女口愛影片 誘國中女傳自拍不雅照判4年2月

渣男偷拍高中少女口愛影片,還誘國中女傳自拍不雅照遭判刑。情境照。(資料照)

渣男偷拍高中少女口愛影片,還誘國中女傳自拍不雅照遭判刑。情境照。(資料照)

2023/01/30 19:54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21歲陳姓男子於2年多前,網交國、高中少女2人,趁少女為他口愛時用手機偷拍,另誘使少女傳不雅自拍照,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陳男5年徒刑,陳事後與其中一名少女和解,並上訴請求減刑,法官撤銷原判,改判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男(22歲)於2020年間,利用交友軟體與就讀高中、國中的少女交往,當時2名少女年僅17、15歲,他邀請高中少女到其住處聊天,要求少女幫他口愛,再趁機拿出手機,偷偷拍下性愛過程,偷拍一事原本沒有曝光,少女也不知情。

直到警方偵辦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時,意外發現被害的未成年女生曾與陳男發生性關係,檢方主動分案偵辦,指揮警方前往陳男的住處搜索時,意外又在他的手機相簿內,發現2名少女的不雅影片,全案才曝光。

檢警發現陳男曾傳訊國中少女,要求傳送自拍露點和自慰影片供他觀賞,傳訊息給少女「寶貝你有自慰影片嗎」、「寶寶我要自慰影片」,誘使對方拍攝不雅影片傳送給他;陳男坦承不諱,表示當時也知道少女均未成年,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陳男未與2名少女和解,分別判4年2月、3年7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5年,陳男上訴,因國中少女不和解,法官認為只與高中少女和解,撤銷原判決,合併改判4年2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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