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入監治療13年想「成家立業」 再犯率高法官不放人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案發時37歲、現年51歲的賴姓男子,2008年12月綑綁朋友的10歲女兒、注射藥劑性侵害,法院判刑10年,他服刑第二年即開始治療,2019年服刑完畢後,又繼續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繼續治療,入監與治療長達14年(治療13年),還是沒有獲得釋放,他三度向法院聲明異議,希望能釋放,讓他「早日成家立業,照顧高齡91歲之母親」,不過,法院調閱治療記錄,發現他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回歸社區仍有再犯危險性,駁回異議,應繼續強制治療。
裁定書指出,賴男於2008年12月注射藥劑、綑綁性侵害10歲女童,法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妨害自由罪,共判刑10年,並裁定賴男「刑之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他在監獄服刑的第二年,即接受強制治療,10年刑期屆滿後,他又接續刑後強制治療,到去年(2022年)底為止,共服刑與強制治療14年,他還是沒能獲得釋放。
賴男從前年至去年底(2021年至2022年),陸續提出3次異議,他強調,他與女童彼此認識,是你情我願的親密關係,因玩太過火,而造成對方的傷害,他已知錯能改,深刻懺悔、反省,告誡自己未來不要再犯,自己並無身心精神疾病,專業精神科醫師診斷他無症狀,自己在監獄與培德醫院的14年間,「努力學習改善自己過去的錯誤行為」。
賴男聲明停止強制治療,改回家社區治療心理輔導、他會準時報到上課,另外,他會到客運貨運公司當駕駛與汽車維修技工,「能早日成家立業,在家照顧高齡91歲之母親」。
台中高分院法官卻認為,培德醫院於2020年、2021年、2022年召開的「強制治療評估小組會議」,都認為賴男「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無自省的能力、合理化犯罪行為、認知扭曲嚴重、衝動控制差、性偏差且缺乏對被害人同理心、復歸社區仍有再犯危險性。
法官認為,台中地檢署於去年9月,認為賴男不能停止治療,是根據專家學者組的「強制治療評估小組」,共同討論做成的決議,有相當專業依據與客觀、公正,檢方認為賴男再犯危險未明顯降低,應繼續強制治療,並無不當之處,駁回賴男異議,可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