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大腿遭醉男觸碰 男持酒瓶砸頭判拘十五天
示意圖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去年6月3日晚間,與女友在住處烤肉時,一名喝醉的黃姓友人不慎觸碰到其女友的大腿。林男竟直接拿起酒瓶朝黃男頭部砸去,再將對方撂倒在地,用腳踹擊,導致黃男多處擦、挫傷,傷者不甘被打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0多歲的林男因不滿黃男喝酒後摸自己女朋友的大腿,氣憤之餘直接拿酒瓶朝其頭部砸去,更踹擊對方,導致黃男兩手疼痛、頭皮擦、鈍傷,等多處傷勢。
林男到案後向檢警坦承犯行,表示因不滿黃男觸碰自己女友,一時氣憤才會攻擊對方。檢察官偵訊後,將林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遇事不知理性處理,竟拿酒瓶打傷告訴人,且未與對方達成和解,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非劣及其犯罪動機、目的與家境等因素後,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