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殺人被勸投案 竟回「先回去睡覺再說」
賴男被控殺死酒友,被高雄高分院從重判刑。 (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賴姓男子不滿被剛認識的楊姓男子指控喝酒態度不佳,涉嫌1刀刺死他,經地院依殺人罪處判刑12年,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賴朝楊胸部猛刺,惡性重大,又對友人勸他投案,竟回:「先回去睡覺,睡醒了再說」,毫無悔意,從重改判13年半。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15日深夜11點多,20歲賴男(在押)及不認識楊姓男子等人,在屏東市吳姓友人租處喝酒,楊向賴敬酒並自我介紹,賴回敬後不久,卻因被指態度不佳,憤而近距離持刀猛刺他胸口1刀,傷口深及10公分,楊當場大量出血,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回天乏術。
賴嫌行兇後,隨即逃離現場,遠赴山區丟棄凶刀意圖滅證。屏東分局接獲報案,循線逮捕他歸案調查,並依殺人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今年8月間,地院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判處賴有期徒刑12年,他不服上訴,檢方則指量刑太輕,同樣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檢方上訴有理由,上午從重改判13年6月,可上訴最高法院。
此外,合議庭法官認為賴所犯殺人罪乃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並發現他行兇後離開現場,遠赴山區丟棄凶刀,有相當理由認為他有逃亡、滅證等規避刑責之舉,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