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鬼話」嚇到自拍性愛照安撫死者 男子判7年半賠百萬
18歲郭姓男子在網路扮鬼嚇16歲少女,騙她拍性愛照安撫亡者被重判,並判賠少女其及其父母共100萬元。圖為高雄地院。(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18歲郭姓男子不滿16歲少女小潔(化名)瞪過他一眼,竟在網路扮成亡靈,要小潔自拍裸照和性愛影片「安撫」死者,否則會對死者的弟弟不利,小潔傻傻拍下13張裸照和8段性愛影片才驚覺有異,求助家人後報警處理,高雄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郭男徒刑7年6月;民事部分則要賠償少女、少女父母共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郭男和小潔有共同的友人,日前友人聚會時,小潔瞪過郭男一眼,讓郭男想起小時候被霸凌的經驗,於是他心生不滿,展開復仇計畫。去年10月9日晚上11點多,郭男在臉書假扮成「劉宇翔」,與小潔互加好友後,再向小潔說自己是「劉宇翔的弟弟」,有事要找小潔聊一聊。
郭男謊稱,「劉宇翔」先前曾遭小潔封鎖臉書好友而自殺,現在化為鬼魂附身於「劉宇翔弟弟」身上,扮鬼嚇她「我哥現在已經要附身我了,我再不讓他附身,我會成為第二個死掉的」、「你要配合著跟他聊還有拍,不然我會出事情,廟方說的,他說哥哥怨恨很重」、「你能先想辦法給我看一下嗎,性感的、裸露的,現在拍」、「脫掉,快點喔,不然你就會看到弟弟倒在路邊」等。
小潔被郭男嚇了一整晚,拜託他「放過我可以嗎、能放過我了吧」、「我很想哭」、懇求鬼放過她,但郭男持續要求,小潔便拍下13張裸照和8段性愛影片「安撫」亡靈,直到隔天才驚覺有異,告訴父親被鬼鬧的事,郭男得知此事後,又使用暱稱「郭楓」帳號要求與小潔和解,但小潔和她父親堅持提告。
少女及父母另向郭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郭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郭男又搬出國中曾被霸凌的往事,以及患有憂鬱症、過動症病史,並稱自己徵兵體位屬智能低下,不具行為識別能力,辯稱當時精神疾病發作,才無法控制情緒,主張不負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被告不僅能編出「劉宇翔」自殺身亡,還扮演鬼魂以民俗、司法等手段脅迫少女,自拍裸照傳給他觀賞,可見其思緒屬縝密周延,犯案時具有識別能力,相對於役男體檢是否評定為智能低下,並不代表犯案行就無識別能力,故判他應賠償少女60萬元,少女父母各20萬元,共賠10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