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弒父分屍案 逆子二審判19年再延押2月
高院日前以符男被判重罪恐有逃亡之虞,裁定自今年1月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前年12月發生駭人聽聞的弒父「人彘」分屍案,檢警調查,54歲兇嫌符冠羣將住在長照機構的父親接回家同住,因懷疑其父企圖侵犯母親,竟拿枕頭將父親悶死,再予分屍成無頭、無四肢屍體,高等法院考量符男殺父動機是為保護母親,也有悔意,且家人均無意提告,上月底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判他19年徒刑,高院日前以符男被判重罪恐有逃亡之虞,裁定自今年1月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高院裁定指出,由於符男被羈押期限將於今年1月2日屆滿,考量他殺父罪嫌重大,日前甫被重判19年徒刑,全案仍未判決確定,符男仍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從今年1月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檢警調查,符父在1994年與符母離婚後獨自住在台中,後來入住長照機構,但長照機構負責人表示不願繼續照顧,符男幾經思考後於前年11月24日將其父接手照料,符男因認為其父照顧需求過高,且懷疑父親多次企圖進房間侵犯母親,造成母親極大精神壓力,同月28日下午涉嫌拿枕頭把父親悶死,再把屍體藏在頂樓加蓋處。
前年12月6日夜間,符男拿鋸子等工具肢解父親遺體放入行李箱內,於7日凌晨2、3時許,步行至水源橋上棄屍;8日早上8時許,民眾在瓦磘溝發現怪異通報,中和區公所人員遂指示雨水清疏廠商前往處理,發現符父上半身軀幹嚇得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發現是具無頭、無四肢男屍,大腿僅剩三分之一,手臂自肩膀以下全斷,軀幹泡水後浮腫,但殘肢長度對稱,應是人為所致,經過濾棄屍現場影像,鎖定符男涉嫌重大,將他拘提到案,聲押禁見獲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起訴他。
新北地院認為,符男將父親接回家照顧,但發現父親常故意指使他與母親做事,且懷疑其父多次企圖侵犯其母,認為自己的決定害母親陷入危險,衝動之下弒父,應受高度譴責,但考量他非泯滅人性、無可教化之徒,犯案原因是出於保護母親,錯誤選擇極端手段,加上犯後認罪有悔意、家人均無意提告,判他19年徒刑。
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上月21日判決上訴駁回,即仍判刑19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