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躺機車上阻扣車 「機車男」被依妨害公務送辦結果出爐
男子消極抗拒酒測,還躺機車上阻警方扣車,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酒測攔檢示意圖,車輛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酒後騎車遇攔查,消極不配合酒測,警方認定拒測要扣車時,他索性整個人躺在機車上抗拒,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罪送辦,檢方偵結起訴後,一審認定陳男無對警施強暴行為判無罪,二審也維持無罪宣判,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今年4月晚間,陳男騎車行經台中太平,行車不穩、臉色泛紅,警方攔查以酒精檢知棒發現他疑有酒精反應,要求酒測,陳男消極配合,酒測器無法正常顯示,警方認定拒測要依規扣車時,陳男立刻背躺龍頭、雙腳放置車尾阻止扣車。
警方強制將陳男拉下車,壓制逮捕,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檢方偵結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台中地院審理認為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改以通常程序審理。
一審勘驗警方密錄器,發現警方要靠近陳男時,他持手機左手朝警員身體移動,但未碰觸,只有身體躺在機車上消極配合扣車,因此沒有證據認定陳男有積極、直接對公務員攻擊、對抗、反制作為,認為陳男辯詞可採,判無罪,而全案檢方上訴二審後,二審仍維持一審認定維持無罪宣判,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