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兒慘死公車輪下 外籍夫哥哥痛提5聲明:盼望喚醒台灣當局
妻兒被公車撞死,倖存丈夫哥哥發文質疑,公車「撞到爸爸之後,車子沒有減速,才又撞到媽媽跟小孩」。(取自臉書、警方提供;本報合成)
首次上稿 18:42
更新時間 19: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客運公車27日深夜撞上走斑馬線過馬路的一家三口,李姓年輕母親與1歲幼兒慘死,只有伊拉克籍丈夫季先生倖存。季先生的哥哥Hemin Ismael Azeez昨天(28日)沉痛在臉書發文,提出5項質疑,包括公車「撞到爸爸之後,車子沒有減速,才又撞到媽媽跟小孩」,他希望喚醒台灣當局,「我們的聲音不僅在台中,而且能傳到台灣相關部門」。
而外籍丈夫季先生的哥哥用英文書寫的聲明,作家吳珊珊翻譯為中文,公布在臉書。
季先生的哥哥發文說,動機是希望喚醒台灣相關部門,包括交通運輸公司、安全、急救部門、媒體等,為此事負起責任,能用更好方式處理類似事件。
他提出5項重點,包括只允許合格、受過訓練且具耐心、能即時反應的司機,開上台灣擁擠的街道。這起死亡車禍中,公車司機疾速左轉,司機不是安全駕駛,而是想趕快回家,撞倒一家三口後,沒有馬上停下來,也沒有即時反應,沒有立刻聯繫緊急救護單位。
季先生的哥哥質疑,公車撞到爸爸,車速完全沒有慢下來,才又撞到其他家人;肇事地點距離中國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急診室僅幾百公尺遠,救護車卻花了一段時間才馳抵,「要不是駕駛完全無知,沒有馬上叫救護車,或是急救單位花一些時間才來處理」。
他也質疑媒體,告訴媒體實際發生的情況,卻感覺「有些特定媒體從業人員,受到運輸公司指示,要把這個意外帶成別的風向」,另一個糟糕的事情是,安全部門(警方)帶著肇事司機,到倖存者與死者面前(下跪),他們認為違反常,「除了故意要來測試你的耐心及憤怒,我不知道該怎麼解讀」。
對於帶肇事司機見死者家屬,台中市警局二分局強調,警察是帶肇事司機,依法會同檢察官相驗,這是法律程序,之後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偵辦,陳姓司機行經家屬旁突然下跪道歉,並非警察帶他向家屬道歉。
二分局說,體諒家屬悲傷心情,警察也會向家屬,耐心解釋台灣警方處理此事的法律流程,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造成誤解。
妻兒被公車撞死,倖存丈夫哥哥發文質疑,公車「撞到爸爸之後,車子沒有減速,才又撞到媽媽跟小孩」。(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