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回敬後刺死對方 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
賴嫌喝酒刺死剛認識楊男,被高雄高分院裁定延押。(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汽車維修員賴姓男子不滿被指態度傲慢,涉嫌1刀刺死剛認識楊姓男子,被屏東地院判刑12年,高雄高分院審酌其逃亡、滅證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據了解,今年3月15日晚間11點,20歲賴男和吳姓友人及不認識楊姓男子,分別前往屏東市找吳姓友人喝酒,抵達現場後,楊向賴敬酒並自我介紹,賴也回敬後不久,卻因被指態度不佳,憤而近距離持刀猛刺他胸口1刀,傷口深及10公分,當場大量出血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急救仍不治。
屏東分局接獲報案後,循線逮捕賴嫌歸案調查,並依殺人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地院法官開庭調查後,認定賴觸犯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並被羈押至今,但因2個月的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法官調查有無持續羈押必要。
院方審酌賴所犯殺人罪乃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發現他行兇後即離開現場,遠赴山區丟棄凶刀,有相當理由認為他有逃亡、滅證等規避刑責之舉,因此裁定自本月30日起延長羈押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