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檳榔西施兼差 男趁機硬上賠百萬再吃牢飯
檳榔西施小晴獲劉姓男子介紹到屏東縣兼差,不料還未賺到錢,當晚就因酒醉被強行「嘿咻」。(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劉姓男子介紹檳榔西施小晴到屏東縣兼差,不料還未賺到錢,當晚就因酒醉被強行「嘿咻」,事後他雖賠償120萬元,仍被高雄高分院判刑1年8月要關。
法界人士表示,單純的性侵案,若能達成和解,被害人並替被告求處緩刑,法院幾乎會准,因此是否判關,被害人的態度格外重要。
判決書指出,去年間,劉姓被告在台南市消費,而認識經營檳榔攤的女老闆小晴(化名)後,因得知她經濟狀況不佳欲兼差貼補家用,於是介紹她到屏東縣恆春鎮從事擋土牆興建工程。
8月28日清晨6點半,劉嫌開車載小晴前往恆春鎮某工地工作,當天下午下班後,一同入住車城鄉埔墘路「麗景農莊」。晚上11點多,他趁小晴酒後微醺之機會,涉嫌強壓她在床霸王硬上弓得逞。
屏東縣恒春分局受理報案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後,審酌被告每月收入4、5萬元,認罪、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等情形,及已盡力彌補賠償120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支付完畢,維持原審1年8月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