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深夜裸身私會護理師疑偷情 醫生娘火大興訟獲賠
許姓名醫被妻子控訴深夜、下班時間在診所內私會護理師疑偷情,已侵害其配偶權,興訟求償,高等法院判許男、護理師應連帶賠償45萬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營診所的許姓沁尿科名醫,被許妻發現他多次與年輕女護理師夜宿診所起疑,調閱監視器後指控許男深夜裸身與護理師私會、2人臉部緊貼疑似親吻等偷情行為,對2人求償100萬元,許男、護理師均否認不倫,並質疑許妻以裝設監視器取證不合法,高等法院審理認定許2人所為已侵害許妻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應連帶賠償45萬元確定。
許妻指控,她原本是公務員,認識許男後結婚至今逾卅年,她提供名下房地作為丈夫開設診所使用。她發現許男和陳姓女護理師時常在診所夜宿,經她查訪結果,2020年5月至10月間,許男經常在深夜、下班後的診所大廳、走道等處,以赤裸上半身等方式和陳女擁抱、摟腰,親吻等偷情行為,讓她身心遭受重大痛苦,因此訴請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許男否認婚外情,他是因陳女工作後腰酸背痛,才將她抱起來,進行全身放鬆,另外,他因參加馬拉松賽,練跑後在診所洗澡,而在診所住宿,並無不倫行為,許反控太太不應該在診所偷裝監視器,所取得的畫面乃非法取得,沒有證據力;陳女則辯稱,有時候因許男手術結束較晚,才會留宿診所,無不倫行為。
許妻指稱,因曾遭受許男精神上不法對待的家暴行為,已獲得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為了保護自己不會受到他施暴,及有醫療糾紛衝突時保護診所同仁,才會裝設監視器。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監視器鏡頭拍攝者為診所大廳、櫃枱、走廊等公共場域,並非診間等實施診療場所,且許妻確獲核發保護令無誤,認定監視器畫面有證據能力。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許男曾赤裸上半身和陳女獨處,及從正面將陳女抱起,兩人臉部相接,許也將臉部緊貼在陳女的胸部,也有從陳女背後的胸腋處環抱她,許的手臂因此與她的胸部隱私處緊密接觸,且事發時間均不同,綜合認定許男、陳女已逾越男女分際,且非偶發事故,已發展一段期間,侵害許妻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許男、陳女應連帶賠償45萬元。
許男2人不服起上訴,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無誤,判決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