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台3線出現逾期機車臨時牌照 警當場舉發扣牌照

林姓男子試車,因機車臨時牌照逾期,因此牌照相當少見,苗栗警方請監理站共同勘驗真偽。(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11月中旬週末假日與監理、環保單位共同執行省道台3線防制危險駕車路檢勤務,在大湖路段,發現1部普通重型機車行駛道路所懸掛牌照樣式、數字顏色與現行牌照有所差異,苗警立即攔檢稽查該部機車,發現逾期機車臨時牌照,警方當場舉發扣牌照,將開罰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攔下該機車,向林姓騎士告知稽查事由,林男配合警方查驗,並指,該牌照為機車臨時牌照,作為買賣試車用途。
苗栗警方與監理、環保單位共同查驗該較為罕見臨時牌照,並核對該機車引擎號碼所登載車籍資料,比對廠牌、款式、顏色及出廠年份均吻合;惟使用期限超過法定5日,已失其效力,當場舉發1件交通違規通知單,並扣繳該牌照送至監理單位執行註銷。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汽、機車未領用有效牌照行駛道路發生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依法負保險給付之責,但經保險人認定故意行為所致,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還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機車領用臨時牌照期滿未繳還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領用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林姓男子試車,因機車臨時牌照逾期,被警方當場舉發並扣牌照。(圖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