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再抓到3起賄選案 台西鄉長候選人50萬交保
雲林再抓到3起賄選案,地點包括台西、水林及斗南。(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再破獲3起疑似賄選案,其中台西鄉長李姓候選人的樁腳已多次涉嫌買票,檢方於23日通知李姓候選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李某涉嫌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以50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地檢署23日通知台西鄉長李姓候選人樁腳林黃女士、受賄民眾共11人到案,經查林黃女士以每票2000元為李姓候選人買票,樁腳、受賄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計6000元。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黃女士涉犯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諭令以10萬元具保候傳。
台西鄉長李姓候選人自登記參選後,已被地檢署陸續查獲丁姓(男,66歲,羈押禁見中)、丁姓(男,71歲、丁姓(男,66歲)、許姓(男,80歲)、許姓(男,79歲)、林姓(男,62歲,羈押中)、林姓(男,79歲)、林姓(男,66年次)等多人以每票現金2000元幫其買票,經檢警多日查證,為進一步查悉樁腳所言及相關事證,於昨天通知李姓候選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認涉嫌重大,以50萬元具保候傳。
另檢警調昨天查獲水林鄉松北村長黃姓候選人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買票,昨天傳喚黃男(70歲)及受賄民眾2人到案,受賄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6000元,訊後黃姓以5萬元具保候傳。
另檢察官廖易翔指揮檢警調查獲斗南鎮議員簡姓議員候選人的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為其買票,昨天傳喚樁腳蔡男(63歲)及選民共10人到案說明,同時查扣自動繳回不法所得2000元。訊後蔡男以20萬元具保候傳。
雲林再抓到3起賄選案,地點包括台西、水林及斗南。(記者詹士弘翻攝)